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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

李大爷早上是一定要吃上一碗粥的,一辈子都这样,习惯了,不然胃里不舒服。

就连出国也要,即便是吃速食粥或者不太正宗的粥也行。

谁知道,这次居然这么巧,遇上了同胞摆摊,而且,这个年轻的老板做粥的手艺非常好!

粥一入口,软、糯、鲜、甜。

咬下海鲜,弹、嫩、爽、滑。

合二为一,则是鲜上加鲜,强上加强。

每一口,都是口齿留香。

这个天气,气温高,吃完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了一身汗,反而不热了,身上的毛孔打开,浑身都舒坦起来。

“舒服!”

好吃仅是食物层面认证,但舒服是从舌头到胃口,从身到心,都认证。

不光是李大爷,在场的食客无不赞不绝口。

李大爷自己吃得开心,也有心思照顾一下国际友人了。

他慈祥地问:“还吃得习惯吗?”

好像这里不是T国,而是在他的主场华夏。

普林听完翻译,有点不解,吃东西为什么要习惯?

他想了想,道:“吃好东西是好习惯。”

如果景老板天天做,他肯定能养成好习惯。

看这粥啊,有虾蟹的油脂打底,这次再加上合适的花生酱,更加香醇绵密。

昨天他自己加上花生酱搅拌,好吃是好吃,但和今天景老板做的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放在粥里搅拌的冬菜,和已经融入到粥水里的虾油蟹膏一样,每一口都有它们的存在。

虾油蟹膏炖煮在粥里,无法找到实体,但味道渗入到粥的每一寸,无处不在,丝丝入味。

冬菜则是随机分布,可以实实在在看到、咬到、嚼到,吃到嘴里,爽脆够味。

粥很好吃,但普林今天的最爱已经易主。

他更喜欢吃海鲜饼。

景老板做出来的海鲜饼,颜色you人,金黄油亮。

来自陆地的谷物香和来自海洋的鲜物香,可以融合得如此巧妙。

每一口都有满满的海鲜,满满的麦香。

景老板放在台板上的蘸酱有很多。

他今天已经无师自通,把每一样酱料都取了点。

番茄酱多了酸甜的风味,像是一边吃清新的番茄一在海边漫步。

蘸了酱油的海鲜饼,则是让人感觉实在海边淋了一场盐雨,细细密密的,舌尖都被淋湿了。

而蘸了辣椒酱的海鲜饼,则像是刚从海里游回来上岸的热辣美人,嘴里斯哈斯哈的,忍不住还想要一吃再吃。

他胃口大得很,吃完一份,马上打开另外一份,完全忘了是按照家里人头买的海鲜饼。

等吃完了第二份,他想了想,家里四个人,剩下三份不好分,还是再吃一份吧,剩下两份对半分刚刚好。

普林正吃得高兴呢,忽然,沙滩上响起几声连续的T语。

“抢劫!抢劫!”

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手里拿着钞票往这边跑。他后面,有一个身材矮小的女生不停追着。

景婳抬头望去。

这是第三次了吧?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吸引犯罪人员的体质。

遇到这种现象,她已经完全不惊讶了。

甚至于,她专门找了个趁手的位置,挂放前两次掷罪犯的锅勺。

这只锅勺,也算是命途多舛。

原本是用来烹饪菜肴的,却被她用来当成大型飞镖,不,准确来说,应该是飞勺。

矮小男人看到这边多人,并不往这边来。

但是,这样,她就不出手了吗?

当然不行。

景婳拿起那只装载着功勋的大锅勺,大步流星走出去。

估算了一下距离合适,她抡了几下大锅勺,虎虎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