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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在武学发光发热吧。

唯一让他起了几分犹豫叫他为难的,是他们俩的那个儿子。

人到咸阳之后,嬴政派人询问,确定那个叫韩信的孩子就是那个“韩信”。他一度想等两年让人进宫给他的某个儿子做陪读侍从,在宫中读书,成年后放出去带兵。

但很快,他自己就否决了。

年纪不合适。扶苏已经十九岁了,排行在前的儿子也都成年或者接近成年。韩信过几年入宫陪读,就只有排行在后的小儿子合适。

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他都明知道这是不世出的兵仙,还让他跟某个不太可能继位的儿子一起读书,利益绑定,将来这个儿子要是起了野心,岂不是自己埋个了地雷等着爆么。

嬴政干不出这么蠢的事。他只在韩家添置的仆婢中安插了人,让人保护照顾好韩信,饶有兴致地等待着韩信的成长。再大点,可以进宫读书,不过不会固定给哪个公子陪读。

以后大秦若是避开那些坑延续下去,将军们用武之地就少了,他并不是特别期待韩信的才华为己所用,只是有种……嬴政一时竟不能用他这个时代的语言去形容,脑子里第一时间冒出来的居然是后世的词语。

养成,养成的快乐。

刘彻知道历史之后再看霍去病,大概就是这样的快乐吧。

就算他觉得韩信长大之后,大秦应该都没多少兵家天才的发挥余地了,也不妨碍他想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成长。

秦王政二十四年,楚国剩下的地区一一平定,秦军休整。

秦王政二十五年,齐王建比原时空中更没有战斗意志的投降了。

比历史上提前了一年,秦一统天下,嬴政自此从“秦王政”而为天子,以“三皇五帝”之“皇帝”为称号,又以和氏璧雕琢为玺,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为传国之玺。

当玉玺完成奉到他案头时,嬴政取之在手,一时感慨难言。从登基第九年奇遇至今,已经十六年了,他终是成为了那个“秦始皇”。

将玉玺与自己臂上的印记放在一起,看不出任何区别。说来有点好笑,这传国玺缘于秦,出自他手,偏生他与刘彻、李世民相识之时,唯有他对这玉玺毫无所知。

李世民虽然没见过,至少也知道,刘彻更是不用说了,极为熟悉。

只他这个赋予传国玉玺特殊地位,使之有了天命传承意味的始皇帝,当时连见都没见过它的样子。

他把传国玉玺放在手臂旁,给实物和印记拍了个合影,发到了他们的小群里。

因为他什么也没说,刘彻也没去体会始皇帝那难得的微妙心绪,只是禀着“你有我也有”绝不能输的心态,迅速拍了张同样的合影发上来。

倒是把少有陷在某种难以言说的情绪的嬴政看得好笑,脱离了那一点多愁善感。

李世民没吭声,大概在自闭中,他这时候还没玉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