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趁着现在这个空档,再招俩人,让小菊带着先适应适应。
秀荷一听,心里就有了人选:
「我觉得宋伯家的小儿媳不错,二十多岁,整天穿着汉服在村里晃悠,前一阵想找工作,但一直没合适的。」
对于汉服爱好者来说,能穿汉服还能挣钱,简直就是两全其美。
小菊附和道:
「晓晨确实挺适合咱这里的,人机灵,也勤快,前些天帮我家刨了好几天大白菜,从不喊累。」
听起来确实挺符合要求的……李裕说道:
「赶明儿让她来试试吧,行的话就留下,工资先按三千算,以后表现好了再加。」
得跟秀荷小菊区分开,这样才能激发老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安排好这些事,李裕来到厨房,将灶上煮着的牛肉捞出来,放在不锈钢筐里进行冷却。
这两天道哥一直尽心尽力陪着客人们玩耍,劳苦功高,特意买了好几斤牛肉,全煮了,让它好好过过瘾。
等肉晾得不烫手时,李裕端出来,道哥已经在餐厅门口等着了。
「呜呜……」
见到一整筐的大块肉,这家伙兴奋得直摇尾巴。
李裕把肉倒进盆里,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最近表现不错,下次去菜市场,我买点你没吃过的肉,给你尝尝鲜。」
立功了就得表扬,更何况道哥还拉来了秦琼,给这次汉服聚会增色不少。
小菊和秀荷去楼上开始整理房间,今晚被预定出去的几间客房也摆上欢迎果盘和小点心,让顾客一进门就感受到温暖。
果盘的种类不限定,都是李裕顺手捎来的水果,基本上就是冬枣丶香梨丶香蕉丶丑橘丶山竹丶葡萄丶提子丶樱桃之类。
晚上,几位入住的客人穿着汉服,在KTV室高唱「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时,李裕刚收拾完厨房。
他锁上储物间的门,正准备去书房歇会儿,一身文士袍的吕布屁颠屁颠的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布包,像个赶考的书生。
「咦?老哥你咋不穿铠甲了?」
平时打扮得像出征的将军,突然换这麽一身文士袍,给人一种被贾诩夺舍了的感觉。
吕布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纶巾:
「铠甲命人清洗了,所以换了这套衣服,还有没有合影的人了?他们人呢?」
「都回去了。」
李裕没想到这货为了抢秦琼的风头,还专门跑一趟。
不过拿汉朝的文士袍比明朝的飞鱼服,多少有点以卵击石。
飞鱼服这种御赐制服,不管实用性还是威严感,都不是松松垮垮的文士袍所能比的,只有汉代的正装冕服,才有一战之力。
听到大家都走了,吕布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
他从布包里拿出一张摺叠着的宣纸递给李裕:
「文和先生对那副《临江仙》爱得不行,每天要读很多遍,上次把宣纸带回去,又乘兴书写一幅,特意让为兄捎来请贤弟指点。」
让我指点?
老贾也太看得起我了吧?
吕布掏出手机,点开一条视频给李裕看。
视频中,一身黑色文士袍的贾诩,用毛笔写完《临江仙》,又题上落款,盖上印鉴,然后笑呵呵的端起旁边的青铜酒杯抿了一口:
「奉先,这幅字烦劳带给李先生,请他指点一番,某不擅长书法,还希望李先生莫要取笑。」
李裕:「……」
老贾你这也太谦虚了,要不回头我给你表演一下,真正不擅长书法的人是怎麽写毛笔字的?
他看贾诩端起青铜酒杯又抿了一口,忍不住问道:
「文和先生在喝什麽呀?」
「贤弟送的红酒,涩不拉几的,他偏偏很喜欢,动不动就抿上一口,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既然他喜欢,回头再多送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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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