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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信封 眷希 4212 字 4个月前

但他最终没有走上前去。

常恪循规蹈矩地活了一辈子,整整二十五年。他的履历接近完美,外貌谈吐家世能力皆是人中龙凤,客观地说,他完全配得上甄伊水,也许他将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听,他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退缩。

甄伊水好奇:“所以你当时为什么没有来和我搭话呀?”

常恪:“那时,我参加完婚礼就必须马上回纽约,进我父亲的公司学习。他当时身体已经不太好,我急需在两年内接任他的工作,但我那时其实刚刚硕士毕业。”

“不敢走上前,一方面也许是因为近乡情怯,另一方面也是我考虑到了太多现实的问题。我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将我所有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几乎没有私人时间可以分给感情,而且你那时在国内工作拍戏,我在纽约,我们既存在时差,也存在客观上的地理距离,可能连见一面都很难。”

“这是就算我们的关系进展一切顺利,也必定会存在的现实问题。”常恪,“我认为那时的我还没有稳定下来,也还没有充分的精力,没有准备好开启一段感情。”

甄伊水惊叹:“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想了这么多吗?”

常矜深受触动:“我可以理解爸爸,我和爸爸一样,做一件事之前会想很多步才敢去做。”

常恪:“但人生中某些重要的事,是需要孤注一掷才能做到的。”

最后一次,常恪遇到甄伊水,是在三年后某个投资商的饭局。

在那天前一周,甄伊水刚刚宣布,将在她的最后一部主演电影《梦华年》拍摄完毕后正式息影,退出大众视野。

常恪因为这个消息失魂落魄了三天,连工作时都会偶尔走神。

那时的常恪刚刚接任长丰控股的CEO,还有一堆事务积攒在案,父亲住院也需要他时时留意和探望。他比三年前更加忙碌,他也没有想到竟会在纽约再度遇见甄伊水。

常恪起身出门去外面透口气,却在拐角看到靠着墙给朋友打电话说笑的甄伊水。

他站在原地,仿佛被胶水黏住了脚步,就这样看着她打完一个电话,戴上墨镜回到隔壁的包间。

包间门拉开的一瞬,常恪看到里面坐着许多熟人,几乎都是他和其他公司合作时,会常常遇到的那群老板和商人。他也猜到,甄伊水大概是为了这次纽约电影节而来。

“那是最后一次了,我想,如果想要认识她,只有那一次机会了。她自由自在,说不定从此会越飞越远,而我这种固守成规的人,只能矗立在原地,想走也走不了,想走也没有勇气,只能从此远远地透过一方屏幕去寻找她,了解她了。”

“也许是这种紧迫感,使我大脑短暂地空白了一瞬,我第一次抛弃了我一贯的理性和权衡,顺从了自己心底的欲望。”

常恪推开那扇虚掩的门,在一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走进了包厢。

当甄伊水第一眼看来时,这个早已在三年间蜕变得儒雅成熟的男人,正从容不迫地接受在座所有富豪商人的热情欢迎。

而下一秒,她对上这个男人隔空望来的目光。

甄伊水:“就是那天,我就和你们爸爸认识啦,然后他就一直厚着脸皮来找我说话,知道我会在纽约呆一段时间,主动说能带我四处逛逛,就这样慢慢熟了起来。”

常矜好奇:“那妈妈为什么后来会接受爸爸呢?”

甄伊水摊了摊手:“他和我告白了呀,一个男人又帅又年轻又有钱又洁身自好,还很深情,我没理由拒绝吧。再说了,我也不太可能找到比他更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