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73贪官的数钱乐趣(2 / 2)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钧 3027 字 5个月前

“惊鸿歌楼的店主王可度,非法经营皮肉生意,购买被拐少女逼良为娼,长期禁锢、虐待女子,并向官员行贿勾结。有一女子不从,被歌楼雇员虐待过失致死……本人斩立决,家属流放横山。”

“还有三位兵马司指挥使,一人判处斩立决,两人流放横山,家属也一并流过去。”

“惊鸿歌楼的老鸨、打手、龟公,有六人斩立决,有十七人流放横山。有家属的,也一并流过去。”

“现在全城的歌舞楼都在严查,听说各处城市都开始查了。俺还打听到,刑部下了死命令,每座城都必须抓到人,否则就不能向上级交差。还不能乱抓人,都是要刑部复核的,地方上乱抓人也要受罚。”

李邦彦吓得浑身发冷:“这风又吹起来了?”

“何止呢,”仆人说道,“全城的歌舞楼都停业了,一家一家挨个查。听说又有三家查处重罪,还有一个店主畏罪自杀。”

李邦彦嘀咕道:“何其严酷也。风月之事,自古皆有,怎能这般小题大做?”

把仆人打发走,李邦彦坐在书房静静思考。

然后,他提笔写下章程,作为今后的行事准则。

第一,必须守法经营。

第二,国内女子坚决不碰,只从海外购买少女。

第三,不能直接跟官员有利益来往,否则鬼知道哪天被牵连。

至于“阿兰若院”的经营,李邦彦也有了新思路。

培养出的顶级异族女子,作为招牌对外营业,也就是所谓名妓那个套路。

他主要靠表演费、住宿费、餐饮费营利,至于菩萨蛮跟不跟客人睡觉,那是两情相悦的自由恋爱,跟李邦彦本人全无关系。

实在有客人要给菩萨蛮赎身,李邦彦就收钱解除雇佣合同,但这笔赎身钱必须给得足够多。

其他次一级的异族女子,则签署私雇合同,相当于养在家里的歌舞姬。私雇合同可以转卖给私人,不走阿兰若院的账目,只要不是价钱低得离谱,就不怕因为送美女而涉嫌贿赂官员。

李邦彦的最终商业目标,是打造真正的洛阳樊楼。

等攒足了钱,他就买地大兴土木。

而且还要做得正规,要完全符合大明律法!

……

工部尚书官邸。

忠仆来到书房,先观察四周无人,再关闭门窗说道:“相公,这个月的孝敬钱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