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
罗宾用完早餐,回到房间换上一身西服正装,穿上皮鞋,戴上手表。
镜子中的自己,脸上扬起温暖的笑意。
这套行囊是姐姐罗雨儿和肖雨笛一起专门为他订购的。
那些年,跟着老鬼浪迹天涯、无以为家。
有的只是阴谋杀戮的硝烟中,冷血和无情。
何曾这般光鲜的和那些似乎像人一样的人,也穿着奢华的西装和皮鞋,戴着名贵的腕表。
装出一副很有修养、很高深的样子。
去一个谈笑风生的讨论着尔虞我诈的大事情地方装逼。
罗宾从来都不屑于这种极其低级的装逼方式。
但是,姐姐和肖雨笛她们都说,他现在是一个有家的人了。
一秒记住.26ks
而且是代表一个团队参加这次大型会议。
最起码的礼节一定要有的。
还是穿上西服正装,更庄重一点。
罗宾很享受这种有家人关心的感觉。
因此,前来蓝海岛之前,特意将这套衣服和所有配饰全部戴上。
用完酒店的早餐,回到房间就立刻把它们全换上。
镜子中的样子,帅到连自己都无语。
“姐姐和雨笛定做的这身西装,我穿上太帅,也不怕我被坏女人缠上。”
说罢,还不忘再次镜子中的自己,自嘲一笑,转身走出房间。
清晨七点的一楼大厅,安静而慵懒。
酒店前台漂亮的迎宾小姐,亦是融情于景。
呆呆的神情与这里的寂寥一样木然。
一缕鲜的朝霞,穿过落日城酒店的玻璃门俏皮而来。
还在浮尘中沉睡的大理石地面,刹那流光溢彩。
一份欣喜,一缕灿烂。
万千朝霞的美艳跳跃中,罗宾走出电梯。
皮鞋踏上地板发出的声音,瞬间惊醒了大理石地板上渺渺烟尘的昨夜美梦。
霞光中温暖修长的背影,高贵、奢华。
朦胧中,迎宾小姐娇艳的美眸,顿时有神,绽放异彩。
一时间分不清眼前的一切是真实还是梦境。
好帅气的男子!
迎宾小姐情不自禁的手扶胸口,脸颊涨红,呼吸急促!
幸好经常健身。
否则,一定会即刻翻白眼、吐白沫、当场昏厥。
这么俊朗飘逸的男子,不就是我昨夜梦中的男神吗?!
“罗先生!”金启莎随后追了过来。
一时紧张,差一点脚下打滑扑到罗宾的身上。
金启莎柔软无骨的身体踉跄了几下,才好不容易站稳。
迎宾小姐脸上痴迷的笑容,顿然僵滞。
着金启莎这般绝世的美艳,心中不悦。
再,她在罗宾面前那种紧张羞涩的样子,迎宾小姐暗自嘀咕一句,你风骚的样子,哼!
一股醋意,直接飚上头顶。
吗呀!见超级帅哥,跟喝高了一样,有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