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这会儿秦泊淮说起,这件事他都快忘记了。
以前做过的混蛋事情太多。
温思鹤将酒杯里的酒水一口气喝光。
“燕城,你没追女孩子的天赋,你所能理解的对人好就是给她送东西,但盛眠可不吃这一套,你还记不记得,以前她一纸诉状直接把傅家老夫人告上法庭,当时我不知道她就是penny,还想着这女人是真有种,除了长得不太好之外,这魄力不输男人。你得拿出诚意,她才会被你打动。”
“什么诚意?我把名下一半的房产都送给她,她都不屑一顾。”
“来金钱是不行的,你得苦肉计。”
傅燕城低头着面前的酒杯,侧脸像炭勾出来似的挺拔线条,许久,他才说:“没用,不管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喜欢我。”
温思鹤挑眉,然后冷笑了一声。
“那来你也不是很喜欢她,如果这样就可以放弃的话,你也随时都可以喜欢其他的女人,要不要我现在找几个进来你挑挑,也许就能遇到那么一个顺眼的,你再把人往床上一带,睡舒服了不就行了。”
“她有喜欢的人。”
傅燕城说这话的时候,又给自己倒酒。
“爷爷跟我说的,我问盛眠本人的时候,她也没有很否认,我在她心里,从始至终就是一个恶人,贬低她,伤害她,甚至还阻止了她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
“不会吧,她喜欢谁啊,她当年不是刚毕业就嫁给你了么?”
“学校里的呗。”
傅燕城说这句话的时候,简直酸得不得了,“可能都做过了。”
温思鹤顿时不说话了,像盛眠这样的人,也许真的会执着于学生时代喜欢的人。
毕竟学生时代的情才是最触动人的。
傅燕城在这一点上,毫无胜算。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她确实不太喜欢你。”
“是啊,不喜欢。”
不喜欢也能抱着他的脖子叫得那么欢,不喜欢也能对他露出那种眼神,所以她喜欢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