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以为她吃的开心,不记得这个,没想到……
看来,她也不是一见到初恋和美食,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他心里之前的闷气一消而散,取而代之的是柔暖。
南景霆见到两人恩恩爱爱,嘴角的笑容有几分僵硬。
没有过多表现,他坐到位置上,吃和兰溪溪一样的辣味,然后随口说:
“叔叔还记得我,说那时候我总爱你走在你身后或身前,给你背书包。
那天我联系他,他没想到我们还在一起,问我们有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又问我是不是在追你。”
兰溪溪秀眉皱了皱,若是没有发生变化,她和南景霆重新走回那家小店,吃上一碗水粉,或许的确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但物是人非,故事已经改写,且都很美好。
她道:“叔叔记忆真好,你该告诉叔叔你是我哥。”
南景霆面色微微暗沉,勾起唇角,拿公筷给她夹香煎排骨:“也尝尝这个,小时候你也很喜欢吃这个。”
兰溪溪的确爱吃。
小时候冯翠红很少买肉,更别提买排骨,即使弄上好菜,也会侧重给那个哥哥吃,她只能尝一点点。
后来去南家做客,她望着那盘排骨,明明很想吃,但性子就是很矜持,讲礼貌,没有像其她孩子一样粗鲁抢食物。
等她吃完一块,人家孩子已经往碗里夹了一堆。当时的她很落寞。却没想到当天晚上南景霆悄悄来到她的窗台外,递给她满满一盘子香煎排骨。
他说‘家里有很多,吃不完浪费,让她帮忙解决。’
或许是他很友好,又或许是知道他不会笑话她,她接受了,大半夜用手吃香煎排骨。
一扇窗,她在里面,他在外面。
那是她第一次吃那么多肉,也是第一次知道肉原来也是会吃到闷的。
往事涌上心头,一阵酸涩苦意。
“小溪儿?”南景霆见她不动,开口询问。
兰溪溪回神,快速擦掉眼角的湿意,说:“没什么,想起以前连肉都吃不了的日子,要是能带着记忆穿越就好了,那我一定跑到帝城拉住傅懿谦,告诉他我是她妹,然后在总统府大吃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