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科内的统治,在今天看来,是一种充满了黑色暴力的独裁。
不管你在哥谭经营什么生意,那么你都必须给以法尔科内为首的家族们缴纳保护费,否则,你在这座城市里一天也活不下来。
当然,之所以说是秩序,那就是这个保护费完全可以改名叫管理费之类的词,毕竟哥谭已经是犯罪家族的城市了。
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毕竟越是社会底层的人,受到的盘剥也会越多。
就像是大海之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污泥。
而那时的哥谭,90%以上的人连污泥都不算,只能在最普通的岗位上,苦苦挣扎求生,每个月上交保护费之后,剩下的钱只能勉强维持活着,下个月继续给几大家族赚钱。M..coM
每个人都匆忙又麻木,天天都过着一样的日子,在严密的监管下做他们让你做的一切事情,不管什么事。
人们稍有不从,就将迎来毒打或者更可怕的惩罚,比如房子被放火、路上被冲锋枪扫射、全家绑上水泥砖沉入大海,所有人都被这种黑色恐怖所笼罩。
你甚至不能有任何东西被她们看上,她们会夺走一切。
你的老公长得英俊,抢走。
你的自行车质量不错,抢走。
你的沙发面料挺软和的,抢走。
虽然这些事情不是法尔科内家族做的,做出这些事情的多是些不入流的小渣滓,但她们的小势力依附着大势力,而大势力则依附着更大的,直到归于十大家族。
在别的地方,如果你问孩子们长大后想做什么,答案一定是多种多样的,想当科学家,想当神官,或者想当消防员的都有。
但是在那时的哥谭,答案只会有一个——想当老大。
因为孩子们唯一出人头地的方法,就是加入黑暗,跟一个好老大,成为他们小时候最憎恨的那种人,通过各种黑暗的行为一步步往上爬。
那时的哥谭,有一半以上的官员接受十大家族的政治献金,剩下的一半,也生活在各种威胁恐吓之下,可以说是一座毫无希望的城市。
也就在那时,退伍的詹姆斯戈登回到了这座城市,成为了一名刑警。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布莉丝薇恩的父母,在小巷中被人枪杀。
他安慰了年幼的布莉丝,向她保证会把一切查个水落石出,为她的父母讨回公道。
但一切线索都指向了十家族,在破案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让他看到了黑暗中可怕的激流。
严格来说,那时候作为凶案警探的戈登,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
作为警察,他并不需要缴纳保护费,混混也不会主动找他们麻烦。
毕竟在十家族看来,哥谭是自己的城市,城市中的警察也是在为自己的家族维持治安,哪有自家人也交保护费的道理?
尽管戈登是哥谭出生,但他见识过外面的世界,那绚丽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谭永远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这种模样。
他准备要把所有的恶棍全部绳之以法,让哥谭重见光明。
尽管他端着的饭碗,有一半是姓法尔科内的,里面也总是装着满满的好菜。
但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穷苦的人。
于是他吃了很多的苦头,被降职,被威胁,被诬陷,被刺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