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蓦的起身,“有这么好的事吗?我们去。”
遗产找上门来,林千是真的没见过,她觉得要是真的,不要白不要。
林锡拧眉,“小财迷!”
林千扬了扬头,“在这个世界上不贪财的人才是笨蛋。”
她已经往楼梯走去,“我去换衣服,十分钟后见!”
林锡看她真的要去,忍不住好笑。
林千确实很喜欢钱的,因为过过苦日子,随时会饿肚子,没地方住。那种滋味,现在想起来,她都觉得难受。
所以她对钱财看的很重,就算被人说她是财迷也无所谓。
她唯一冲动的就是那次,把林锡给她的钱全捐给了孤儿院。
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她都特别穷,穷到她拼命的工作,就算当时的老板想让她做同妻,她都差点答应了。
林千下楼来的时候,林锡也换上了礼服,白色的燕尾服,黑色的领结,他穿这样的衣服特别绅士,有点像电视里的王子。
他的气质也像,要不是他们有那样的过去,她觉得他一定出生在贵族。
林锡站后院地窗边抽烟,时不进往后院的兔子窝子看了一眼。
那些小家伙好像越来越胖了,应该是最近千千在的时间多,老喂它们。
他们不在的时候,这个庄园他有派人每天来打扫,整理。
林千到了楼下,唤他一声。kΑnShú伍.ξà
“哥,走了!”
林锡听到这话的时候,投过目光,此时的千千穿着白色的短款礼服,应该是她自己设计的,抹胸款式的,胸前有一个黑色天鹅的钻石胸针。
整体看上去很简洁,但是却把她的双腿衬托的很修长,脖颈也很修长,还露出了她漂亮的蝴蝶骨。看書喇
这样的千千看上去,高贵透着一丝调皮,与她的个性很符号。
林锡的目光深了一些,抬手摸上她性感的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