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1 / 2)

警犬最为工作犬中最让人敬佩的犬类,基本上是不会做绝育的,所以这基地里的十几只警犬基本上都是完整无缺的。

因为警犬在工作的时候要保持自己高度的攻击性,绝育会影响到他的情绪,从而影响到他工作的效率,所以每一只警犬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贝斯自然也不例外,而且作为优秀的警犬,陈朗也想让贝斯生下幼崽,再从他的幼崽中挑选出作为警犬的苗子,基本上以后在选择警犬苗子的时候就多了一条路。

所有警犬都有着优秀的基因,他们或多或少会在这人间留下自己的崽子,而不是像大多数宠物犬,条件好的家庭,可能还会给宠物犬找个伴侣,然后生下幼崽,但大多数家庭都只会养一只,多了养不起。

所以作为警犬的好处就在于这辈子都不会被绝育。

温时后知后觉,他听见陈朗在和贝斯说话,但他很困,不太想理陈朗,所以继续睡。

结果在陈朗提起给贝斯找老婆的时候,他好像有点清醒了。

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像是从梦中惊醒一样,猛然抬起头看向了还在蹲在那里和贝斯聊天的陈朗。

他后知后觉,感觉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他被有钱人买走做了宠物,会不会被绝育啊?

那他这辈子都成了公公狗,而不是公狗?

这个意识模糊传来的时候,他冷不丁打了个冷颤,想想都觉得后怕,他还是庆幸自己被陈朗买了来,至少他不用面对被绝育的风险。

好吧,看在陈朗救了他的“雄风”的份上,他不和陈朗计较刚才的行为了,他又把脑袋塞在了贝斯的脖颈处,感受着光滑细腻的毛发在脸上划过,他继续睡觉。

贝斯的年纪看起来不小了,给他找媳妇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这哥有点高冷,基本上不和任何同类交流,温时觉得他的气质有点奇怪,就是有点像不太喜欢搭理“同类”的那一类犬。

也只有陈朗这个人类才能和他亲近一点,不然温时都没见过他和哪个同类有什么亲近的行为。

或许是因为他受伤了,心情很低落,不愿意和同伴交流,也或许是因为他的脾气本来就这样,所以显得很另类,他甚至不喜欢叫,他好像能听懂所有人的话,也能明白所有同伴之间的交流,但他就是拒绝和任何同类亲近。

温时的脑袋埋在他的脖颈里,感觉他的体温温热,时不时还能感觉到他脖颈上的动脉在跳动,温时也懒得去注意了,继续睡觉,不然明天又醒不来。

还有大强度的训练等着他,他一定要成为所有警犬中最厉害的,拿着铁饭碗直到退休,这简直就是狗生一大喜事。

温时想着想着,觉得还挺开心的,有的狗狗啊,从小就已经比很多人类厉害了,现在的人想去考个编制上岸,那非常不容易的。

可他这只小狗,才出生没三个月,就已经成了编制候选狗。

虽然他也知道这份工作不可能那么轻易得到,但是他会努力的

既然无法选择摆烂,那就努力超前奋斗吧!

温时睡得很安稳,一觉到天亮,期间都没怎么醒来,到了六点的时候,陈朗刚起,温时就起了。

他甚至可以自己去厕所撒尿,给正在刷牙的陈朗都吓到了,因为他没教过这些技能,结果小家伙什么都会。

幸亏马桶是蹲坑式样的,温时也不至于要费力爬上去,这样看来,还是这样的比较方便点,他在陈朗的注视下,撒完了尿,然后抖了抖后腿,出去了。

陈朗一边刷牙一边含糊不清道:“贝恩,你没冲厕所。()”

温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不是,我能够自己撒尿,不撒在你的宿舍里已经不错了,你怎么还要我冲厕所?

我又够不到那个按钮。

温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陈朗,陈朗给他指了指道:“上完厕所,麻烦在这里冲一下。”

温时:“……”

到底我是狗还是人啊?

你这要求有点过分诶。

如果温时自己养一只狗狗,会这样懂事乖巧,那他一定觉得狗狗太懂事了,可是陈朗不觉得,他觉得既然温时都已经会上厕所,那一定要做到尽善尽美。

温时看着他冲了厕所后便去一边等着了,顺便舔舔自己的前腿。

而贝斯也醒了,就冷眼看着温时,那眼神看起来很不友好,但温时并不怕他,他觉得对队友和同事能舍弃生命的警犬,绝不会对他有什么过分的行为。

他看了一眼贝斯后,继续蹲在那里乖巧等待。

陈朗洗完脸刷完牙出来之后,呼唤贝斯和温时跟上:“去晨练,带你们出去上厕所。”

刚上完厕所的温时:“……”

哦,原来他们要大早上被遛一下,解决了这些事情才会开始训练,那之前怎么没人遛他呢?

温时还是乖巧跟上,即使没有牵引绳,他也很懂事跟在陈朗身后,而杜宾犬大哥也紧跟在陈朗身后,被陈朗带着去上厕所。

作为一只警犬,不但早上要被遛,训练完晚上也要被遛,基本上要把一天吃的东西都会趁着遛狗这段时间排出来,这也是保证犬屋比较整洁不太臭的原因。

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编制上岸的生活,从一个努力干饭后训练的早晨开始。

温时又和一群警犬哥哥见面了,他们一起吃了早餐,他又爬到贝斯的盆里去啃了两口,被贝斯凶了一声,温时吓得一屁股蹲儿坐在了地上。

不过他的行为虽然很挑衅贝斯的威严,但贝斯始终没有做什么伤害他的事情,顶多用嘴把他拱开,这和对待贝爵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基本上这个基地里的警犬都害怕贝斯,因为那家伙很凶残,基本上没有一只警犬能在力量上胜过他,所以大家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可是这个小家伙却一而再而三地靠近贝斯,甚至从贝斯的盆里抢食物,贝爵看得都吓到了,朝着温时叫了一声,提醒温时远离贝斯。

他以为贝

() 斯会对小家伙下嘴,结果并没有。()

被贝斯咬过的贝爵:“合着就是不爱呗,我来的时候也仅仅比那个小家伙大了几个月而已,贝斯就那样对我?都是狗,怎么差别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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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贝斯眼中,虽然敌视过温时,但始终没对他下嘴,毕竟那小家伙看起来并不能挨得住他的一嘴,他担心自己把他咬死。

所以便忍住了想欺负他的心思,他从小性格孤僻,和同类也玩不到一起,大家都不会跟他玩,所以即使是在幼崽时期,也只有陈朗会关照他,照顾他的感受。

他无比在意陈朗,陈朗把他养大,是他唯一的伙伴。

长大后就更不喜欢和同类交流了,除了会在工作上相互协助,其他时候不会有交集。

可是这个小家伙却频繁触动他的底线,不但抢他吃的,还把脑袋埋在他的脖颈上睡觉。

这还罢了,贝斯竟然会害怕他冷,将尾巴给他围了一个很小的空间,不至于让他睡到半夜被冻醒。

他在陈朗的安抚下,好像变得心平气和起来。

而且这个小家伙好像也不是那么惹狗嫌,睡觉的样子挺可爱的。

这就是幼崽啊,贝斯想,原来幼崽都这么可爱。

他以前并不觉得小时候的自己可爱,可是现在却看温时很可爱。

贝斯:“好像我也拒绝不了一个可爱的毛绒绒,这世界时毛绒绒幼崽的。”

再铁石心肠,也被温时那萌态十足的样子可爱到了。

贝斯便改变了主意,既然陈朗让他带,那他就带吧,他没有带崽子的经验,不过可以把自己会的全部交给他。

巡逻&爆破的警犬从事的都高危行为,在他能作为一名合格的警犬之前,会遭受很多大型的排雷和防爆的训练,他们的工作强度不比人类低。

贝斯甚至害怕温时挺不住,如果真的挺不住的话,那他就不适合做这类的警犬,只能另辟蹊径选择其他的种类去训练,上岗。

贝斯以前之所以拒绝带贝爵,就是觉得他太弱了,即使贝爵是一只大黑背,但在贝斯眼中,那家伙的凶残性不太行。

他攻击黑背的原因,就是想看看他的攻击性能,结果那家伙转眼就跑了,就这样的攻击性,又怎么能做爆破警犬呢?

还是发挥他的特长,去做追踪犬。

小家伙看起来也不像是很有攻击性的小狗,但既然陈朗都发话了,那贝斯就勉为其难带一下吧。

贝斯:“其实真不是我要带的,是训导员发话了,我总不能让我亲爱的训导员生气对吧,虽然这小家伙带起来会有点麻烦,但为了能让我亲爱的训导员开心,这点麻烦我会忍耐的。”

贝斯的顺从让陈朗很满意,夏甄队长来看训练进度,顺便看看贝斯的伤势怎么样了,就发现贝斯和那只刚买来的小狗在互动,夏甄稀奇道:“陈大帅哥,你是怎么做到让贝斯和小狗和谐相处的?贝斯的脾气这么温顺?”

陈朗带着队友们给夏甄敬礼:“夏队好。”

() 夏甄摆了摆手:“我来看看贝斯(),他现在心情好了吗?”

陈朗指了指贝斯和温时的方向:“看起来还不错?()_[()]?『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他好像挺喜欢贝恩,看来咱们得巡逻爆破工作犬要有着落了,能让贝斯带一只警犬苗子,那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为了这事,闹了好几天脾气。”

夏甄抱着胳膊,好整以暇:“那他怎么会接受这只幼崽?你说贝斯是不是该当爸爸了?”

陈朗赞同地点头:“就等着队长发话呢,如果您同意了,我把申请提交了,可以给贝斯安排一个老婆,我想把他的基因留下来。”

夏甄点头:“你写申请吧,回头我批。”

陈朗笑道:“我替贝斯谢谢夏队。”

作为刑警大队的一员,每个警犬都和人类战友的待遇是一样的。

结婚这件事,也要先申请了,上级给予批准,才能结。

事实上,“主人公”贝斯并不想这么快就和哪个异性搞在一起,他也明白自己的使命,一心扑在工作上,好像完全没有那个心思。

当然他也不是性冷淡,就是觉得没什么意思,他喜欢温时,并不一定会喜欢幼崽,只是温时的性格让他觉得好玩,这才接纳了温时。

却被人们误以为他这是想要幼崽了,如果将来他有了幼崽,也一定会很喜欢?

那么之前攻击贝爵,大概是因为贝爵太大了,贝爵来这里的时候,已经半岁多了。

比温时大了很多,而且贝爵是黑背,作为绝对的王者警犬一哥的贝斯,大概以为那会是个威胁。

大家了然了,决定在贝斯休养的这段时间,给他结个婚。

而贝斯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想好好吃饭,让伤口尽快好起来,他要带小狗训练。

温时发现贝斯对自己的态度慢慢好了起来,这让他心情也好了很多,他就知道这个警犬哥哥外表高冷,心里的温暖的。

这不很快就证实了吗?他最近进食都积极了起来,还时不时地看温时,让温时一度觉得警犬哥哥在关注他。

温时:“我那外冷内热的警犬哥哥,反差萌真的很让我喜欢啊,看来他已经把我当成伙伴了,这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希望我们以后都能这样相处下去,我会成为他的同伴,做一只和他一样酷帅的警犬!”

温时在心里打定主意,绝不会让警犬哥哥失望的。

和警犬哥哥在训导员的宿舍呆了三天,他们的关系突飞猛进。

而警犬哥哥的伤势好像也快好了,陈朗把他们带回了犬屋。

温时已经喜欢和杜宾犬睡在一起了,所以回到不太熟悉的犬屋后,他率先跑向了贝斯的笼子,努力爬上去,蹲在了里面。

而被陈朗牵来的贝斯,看着那个小家伙那么熟练地爬进他的“家”,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他的眼神真的就看起来很疑惑,站在笼子前都没有进去,显然温时的行为让他不解。

“他不是有自己的窝么?为什么要抢我的?他那个小笼子

() ,我也进不去啊……”

而陈朗却笑着说:“挺好,它跟你熟悉了,比较依赖你,那你就让它住着吧,贝斯。”

独居惯了的贝斯:“……”

虽然这几天和小家伙挤在一个窝里,但他确实不太舒服,以为回到自己的住处,就可以自己住了。

贝斯:“我真的没想到他这样自来熟,他难道不害怕我哪天发狂把他给咬死么?”

温时:“我宁愿相信自己会咬人,都不会相信警犬哥哥会咬狗,我知道你经过严格的训练,自控力很强,所以我不怕。”

贝斯:“……”

警犬确实都是经过严格选拔的,不会主动伤人。

他们只会打击犯罪,而不会攻击一般的事物。

如果真有什么乱咬的前科,屡教不改,那这铁饭碗就一定无缘了。

贝斯无言地爬进了笼子,累了一天,也够呛。

他想休息了,完全不想搭理这小家伙,他爱在哪待着就在哪待着。

见贝斯进去了,陈朗将狗笼关了起来,并且没有上锁。

自律的警犬们,发现训导员要是忘了上锁,还会自己锁门。

警犬:“我们可太难了,自己关自己可还行?”

而今天贝斯的笼子就没上锁,陈朗随便扣住了,这要是谁想跑的话,根本拦不住。

贝斯看了一眼蹲在另一个角落的温时,索性在陈朗走了之后,上前去把自己的笼子锁住了。

大家都看着他的行为,一时间犬屋里可热闹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在讨论贝斯和那只小狗。

“贝斯真的要带崽子啊?这完全不符合的他的脾性。”

“果然不愧是陈导选出来的天选幼崽,我也想带。”

“我觉得他的样子挺可爱的,和我们不太一样。”

“是狼犬,你看他的耳朵就知道了,不过他身上的颜色怎么发蓝啊?”

“不知道,不太清楚。”

“所以贝斯真的要带他?把他训练成和贝斯一样的高手?”

“贝斯那个工作太危险了,比我的危险系数高出了一百倍,小家伙真的要做那项工作吗?”

“既然贝斯带了,那以后绝对是那样的,先乞求上头保佑他平安吧。”

温时不知道警犬分为几类,他只是觉得自己有机会成为优秀的警犬,那他就努力,完全没想过危险系数的高低。

在他眼里,警犬都是一样神圣的,但完全没想过,这个屋里十多只警犬,只有贝斯是从事高危职业的。

就连贝爵从事的都没贝斯的高,这也是温时后来才发现的。

现在的他还不知道。

贝斯的伤好像好多了,他开始参与大家的训练,这是温时第一次见贝斯训练,只见他不管是奔跑速度还是反应能力,都比其他警犬要高出很多。

温时不禁感慨:“不愧是警犬一哥,感觉往那里一站就特别帅了,不愧是我看上的警犬哥哥,这警犬哥哥以

后会成为我师父,他会教我很多本领。”()

温时这样想着,不免随着贝斯的速度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