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 章 抠门小侯爷14(2 / 2)

你再不过脑子地胡说八道下去,

说你未婚妻可能就要跑了!

幸好这时,掌柜的过来解开尴尬,“世子,小侯爷,衙门的人来了。”

小侯爷一把掰开杨世子的手,对赶过来的衙役说:“你们将这两人抓了,他们谋杀未遂!我怀疑他们是针对我跟杨小世子来的,不然怎么这么巧出现在我们吃饭的酒楼下面?”

杨清泉自然不介意好友拉上自己,对于这种事,传出去对姑娘家的名声不好,若是扯到他们身上,自然就好多了。

反正男人也不用在意这种名声。

于是他正色道:“本世子今日刚从皇宫出来,没想到就被人跟踪,说不定是细作……”

地上的两个纨绔脸色顿时变了,赶紧喊冤:“我们只是见色起意……”

黎郁云慢条斯理地抚了抚自己的脸,露出一个温婉柔和的笑,“小女子长相平平无奇,先前从这条路走过几个比小女子更貌美的姑娘,你们却不去调戏她们,怎地看到我就起意?小女子怀疑他们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目的就是小侯爷和杨世子!”

说着,黎郁云感激地看了一眼未婚夫,他既然将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她自然不会辜负他的好意。

至于杨世子,日后若是有机会,再去谢他。

两个纨绔额头的汗都流下来,他们今儿要是不洗清这罪名,只怕只有死路一条。

两人疯狂地强调,“我们真的是见这小娘子貌美,想调戏一番,我们并无针对两位贵人的念头……”

小侯爷根要不待等他们将话说完,一脚踹过去,将说话的纨绔踹成翻背乌龟。

他冷笑道:“你胡说,本侯刚才可是注意到,先前百花楼的花魁叶书雅经过时,你们看都没看一眼,肯定是针对我们的。”

花魁叶书雅?

黎郁云的眼睛眯了起来,然后对小侯爷露出温柔和善的笑容。

杨清泉虽然不开窍,但在别人的事情上特别敏感,听到小侯爷这话,简直不忍直视,赶紧扯了扯好友的袖子。

喂喂喂,小心后院起火啊!

“你扯我干嘛?花魁叶雅书就是刚才我猜穿蓝裙子、你猜穿红裙子的姑娘……你不会就忘记了吧?”

小侯爷一脸莫名其妙,他现在看到未婚妻的脸,心脏跳得飞快,脑子都变成熔岩,仿佛随时能喷发,基本没思考能力,有什么就说什么。

他最诚实了。

杨清泉很绝望,于是选择眼睛一闭,放弃治疗。

算了,死道友不死贫道,他等着看好戏吧,反正后院起火的又不是自己,到时候小侯爷若是被叮得满头包,就多安慰他。

小侯爷示意未婚妻离远点,最好不要让人看到她和这事有关,姑娘家的声誉重要,若是去了一趟衙门,就算没事也要变成有事。

一行人将喊冤的纨绔送到大理寺,杨清泉特地吩咐,要将他们往死里查,查到什么结果先同他们禀告。

大理寺的人笑得十分和善。

自从江小侯爷和杨世子将城东生意最好的那家赌馆搞得倒闭后,不知拯救了多少无辜百姓,这点小事他们肯定会照办的。

小侯爷对好友感激的点头,他作为一个没实权的纨绔小侯爷,牌面当然比不上皇帝的外甥兼长公主跟国公的儿子。

“明日你来我家,我教你骰子。”

他悄声对杨小世子道,“先告辞。”

杨清泉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以前是谁和他说过,娶个妻子只会花钱,还会管东管西,男人为什么一定得成亲?

得了,现在小侯爷都将这些话吃了。

“见友忘友。”他悄悄骂了一句,认命地留在大理寺,为好友处理事情。

黎郁云并没有走,就在拐角处等着。

虽然知道以江小侯爷和杨世子的身份,肯定不会出什么事,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不放心。

不久后,就见小侯爷从大理寺出来,见到她,眼睛一亮,朝这边走来。

“你在等我么?”小侯爷脸上的笑特别灿烂,“不用担心,我什么事都没有。”

黎郁云瞥他一眼,淡声道:“我没有为你担心,我也没有在等你……我只是累了,在这里歇歇脚。”

春芽识趣走到一旁,听到这话,想笑又不敢笑。

小姐,你这话口是心非得,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会不相信吧?

不过这样的小姐其实很可爱,会对未婚夫发发小脾气,是因为心里其实将他当自己人,对他怀有期盼。不像在黎家时,小姐成熟懂事得让人心疼,因为她对黎家人没什么期盼。

小侯爷闻言,笑得更灿烂,俊秀的脸也因为这笑容而明澈如春风,显然对未婚妻的小脾气很包容:“这里路不平整,小心点。”

黎郁云暗暗咬着唇,心里也懊恼自己没由来的脾气,可她真的很想知道那花魁是怎么回事。知道她是花魁就罢了,为何竟然还知道花魁的名字?难不成这家伙竟然还去过青楼?

系统探头看了看,发现主神现在没有记忆。

不过也不奇怪,和那些任务者不同,主神的灵魂投影到各个世界时,基本上都是没有记忆的,免得导致位面紊乱。

主神附身的人物,往往需要承受各个位面最大的恶意,他们一生坎坷,教人闻之泣泪。

一片灵魂经历的痛苦只有千万分之一,不算什么,可如果经历痛苦的是几千、几万片灵魂呢?几千几万乃至无数份痛苦,也不算什么吗?

黎郁云被他看得耳尖微红,他们今儿是第一次见面吧?

她想骂一句登徒子,却又骂不出口。

可是不知为何,她觉得江小侯爷格外熟悉,就像曾经在一起生活过很久很久的人,久到对他有一种本能的信任。

而且这人……看她的眼神不仅温柔又包容,还有极深的情感,教人不敢去探索原因。

半晌,江河糊了一片的脑子总算清醒一些。

“我送你回家吧。

”在她拒绝之前,他又道,“免得又发生刚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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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就要到黎府,黎郁云咬了咬牙,现在若是不问,只怕就没机会了。

她停下脚步,目光看向从墙角探出来的杏树,问道:“你怎么认得百花楼的花魁?”她的声音很轻很柔,甜美无害,听得人心都要发软。

小侯爷半糊的脑子瞬间警铃大作,他思考两秒,终于发现自己先前话里的过失。

“咳,今年春天时,京城不是有花魁比拼吗?全京城的人都去看了。”他用力强调自己并未去青楼,清白得很,“而且青楼这种地儿,我是不去的,听说进去就要茶水费三百文!”

他的小钱钱每一文都有它们的意义,不能花在没意义的事情上。

黎郁云自然知道京城三年一度的花魁节,各大青楼会在湖畔聚集比试,选出最美的花魁,全京城的人都会被吸引过去看热闹,平民也不会放过这个能免费看花魁的机会,商家更不必说,比庙会还热闹。

一两银子一枝铜花,五两一朵银花,十两的金花,得花价值最高者为花魁。

黎郁云缩在袖子里的拳头瞬间握紧,面上依然是一副温柔甜美的模样,“哦,你也买花参加评选了?”

纨绔小侯爷脑子里的警铃响得更嘹亮,他斩钉截铁地道:“当然没有!那些女人和我无缘无故的,休想花我一文钱!”

他努力地表示自己并不是会为美色所惑之人,“我对这种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奈何当时全书院的人都去了,我若是不去,就显得极不合群……”

国子监特产纨绔嘛,对这种事当然最积极。

“全书院的人?”黎郁云有些不信,“就没有好读书的?”

怎么听起来都是好色之徒?

“好读书的人更积极。”小侯爷十分肯定道,“这可是光明正大赚钱的好机会,名利双收啊。”见她眯起眼,他赶紧道,“你别误会啊,那些书生不是冲着花魁去的,是冲着花魁选诗来的。”

黎郁云终于明白,这选花魁是要造势的,读书人不参与进来,怎么提高这花魁节的格调?

被花魁选中的诗将会被广泛传唱,这是读书人最好的扬名机会。

“可惜我不擅长写诗。”纨绔小侯爷说着说着,话题又歪了,“好些暴发户会买诗送花魁,我也写了好几百首,他们居然看不上!”

好几百首呢,他的手都酸了!

小侯爷愤愤不平地骂了一通那些不会欣赏的暴发户,“好几个酸儒都赚了钱,我费了那么多心思写的诗,居然没人要!我都降价到一百文一首……”

黎郁云转过身,肩膀都在抖。

不能笑,千万不能笑,风情万千的花魁连一百文都比不过,她算是知道他有多爱钱了。

偏偏小侯爷还问她:“你说那些暴发户是不是很过分?”

黎郁云点头附和,“是的,真过分!”

“他们是不是没眼光!”

“对,没眼光!”

纨绔小侯爷顿时生出知已之感,大喜道:“我们真是心有灵犀,灵魂知己啊!”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黎郁云已经摸清楚未婚夫的性格,她转过身,一脸温柔地道:“对,我们心有灵犀。”

只要她将自己的心智压低十岁,他们确实很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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